传教士在中国



      16-18世纪西班牙传教士在中国起了重要的作用。基督教聂斯托里派在唐代(公元7世纪)传入中国。但天主教一直到13世纪才由方济各会会士带进中国,或许圣方济各∙沙勿略是第一个踏入中国领土的传教士。这位宣教奠基者的足迹遍及亚洲,尤其是印度和日本。1552年,沙勿略在广东附近的上川岛去世,未能实现他到北京的梦想(2006年4月7日纪念沙勿略诞辰500 周年)。马丁∙德拉达走访了中国福建。他著有《中国的语言艺术与词汇》,有人称他为西方第一位汉学家。这位奥古斯定会修士在菲律宾传教,1575年与其同伴赫罗尼莫∙马林随同西班牙首个外交使团到达中国。他写了一本书,是有关中国的报告,此书第一次指出契丹和中国是同一个国家。另一个重要的传教士是耶稣会士庞迪我,1600年他潜入中国和意大利传教士利玛窦相会合。他们得以觐见万历皇帝,并向中国传播西方天文知识。其他重要的西班牙传教士还有黎玉范(胡安∙巴乌迪斯塔∙德莫拉莱斯),利安当(安东尼奥∙德圣塔玛利亚∙卡瓦耶罗)和闵明我(多明戈∙费尔南德兹∙纳瓦雷特)。在中国的耶稣会士对于认识中华文明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有关中国的见闻,通过他们的著作在欧洲传播。17世纪,由于西班牙传教士拉达,门多萨和庞迪我在这一时期发表的著作,西班牙成为西方的汉学中心。1585年,冈萨雷斯∙德∙门多萨的旷世杰作《中华大帝国史》(全名《依据中国典籍以及造访过中国的传教士和其他人士的记述而写成的关于中华大帝国最负盛名的事情、利益和习俗的历史》)问世,先后被译成多种文字。然而,有关“风俗礼仪”的记录使传播福音变得异常复杂,这说明基督教各教派之间意见不一致,同时也引起中国官方的不满。利玛窦和庞迪我捍卫基督教信仰适应中国社会的策略,尊重中国人的象征,价值观和信仰,比如对天的崇拜或是敬重儒教的仪式。所以基督教中“Díos”一词,中文译作“上帝”。实际上,在中国古代书籍里,意思是 “尊贵的上天”。(利玛窦故去后)龙华民任中国传教团会长。他对“适应”政策持有异议,维护基督教教义及其纯正性。1627年在华耶稣会士召开嘉定会议,非但没有解决这个分歧,而且扩大到其他教派,由此引起持续近150年的“礼仪之争”。多明我会传教士黎玉范和方济各会传教士利安当为捍卫基督教义的纯正性而斗争。黎玉范从中国回到罗马,他的观点得到了教皇英诺森十世的支持(圣谕裁定:此后中国教民不得祭祖和参拜孔子)。黎玉范重返中国传播福音,抵达山东。从17世纪开始,西班牙的传教活动扩展到了台湾岛。来自西班牙的多明我会,耶稣会,方济各会,claretianos 和天主教其他教派的教士分散在台岛的各个角落。现今,许多传教士说一种或多种中国方言,他们传承了西班牙在台第一代传教士的精神,致力于持久的宣教活动。有关西班牙传教士在亚洲,具体来说在台湾传教活动的著作中,值得提到1621年问世的《在日本和中国的耶稣会士的书简集》或1640年出版的迪埃格∙阿都阿铁神父的著作《在菲律宾、日本和中国的道明玫瑰会省史》。前一著作是耶稣会士在亚洲传教活动的见证,它让欧洲人了解了东方世界。后一著作第一卷记述了佩德罗∙戈麦斯的情况,1582年他乘坐西班牙船只从中国前往日本,船在台湾岛附近失事,戈麦斯幸免于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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